30 鄉公所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之處分、設定負擔或為超過 10 年期間之租賃,在程序上需具備下列那些要 件,始得為之?①鄉民代表會審議同意 ②縣政府核准 ③省議會同意 ④行政院核准
(A)①②
(B)①②③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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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3), B(7), C(149), D(30), E(0) #1729064

詳解 (共 5 筆)

#2585967
公有土地管理辦法   第六條鄉鎮有土地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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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5794

1.地政實務主張土地法§25「不包括」鄉鎮市有土地

  <內政部89年11月17日台(89)內中地字第8922100號函>

土地法第25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10年期間之租賃。」,係指直轄市或縣(市)有土地而言,並未包含鄉(鎮、市)有土地


2.形成鄉鎮市有土地「法無明文」,故以函釋補充

<內政部89年11月13日台(89)內中地字第8971809號函>
鄉(鎮、市)有土地之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10年期間之租賃由鄉(鎮、市)公所送經鄉(鎮、市)民代表會審議同意後,報經該管縣政府核准

  PS:公務員函釋不知怎麼寫,乾脆照抄之前廢止的「公有土地管理辦法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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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8156
廢止時間:中華民國72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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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8435
公有土地處分、設定負擔或超過 10 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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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1109

為什麼不是c?不是需要行政院核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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