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0 雇主應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多少之範圍內,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存儲,並 不得作為讓與、扣押、抵銷或擔保之標的?
(A)十
(B)十五
(C)十八
(D)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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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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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 Chu 高三下 (2016/01/25)
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1項規定:「雇主應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五範.....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小宇 大一下 (2017/06/15)

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1項規定   這是舊制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             這是新制

是這樣的意思嗎?


5F
Lee Yvonne 大四上 (2017/11/27)

勞基法56條 (舊制-勞工退休準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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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lain13413 大二上 (2020/10/20)

勞工退休金

勞動基準法---舊制勞工退休金條例(94.07.01開始施行)--新制
94年7月1日以前適用勞基法員工,於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後,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選擇適用勞基法(舊制)-----勞工退休金條例第8條

94年7月1日起到職之勞工

94年7月1日以前適用勞基法員工,於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後,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選擇適用退休金條例(新制)

第56條1項 雇主應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2%~15%範圍內,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儲存,並不得作為讓與、扣押、抵銷或擔保之標的。第14條 雇主提繳退休金,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6%


30 雇主應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多少之範圍內,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