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依土地法規定,有關繼承登記,下列何者正確?
(A)得由任何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聲請之,但其聲請,不影響他繼承人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之權利
(B)繼承登記者,應自繼承開始之日起,一個月內為之
(C)繼承登記,應由登記名義人與義務人會同聲請之
(D)聲請逾期者,每逾六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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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4), B(22), C(45), D(35), E(0) #1899492

詳解 (共 6 筆)

#3384594
土地法第73條: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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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099


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會同聲請之。其無義務人者,由權利人聲請之。其係繼承登記者,得由任何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聲請之。但其聲請,不影響他繼承人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之權利。
前項聲請,應於土地權利變更後一個月內為之。其係繼承登記者,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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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2305

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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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0296

土地法 第 73 條
其係繼承登記者,得由任何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聲請之。但其聲請,不影響他繼承人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之權利。

土地法  第 73-1 條
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即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聲請登記,並以書面通知繼承人;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但有不可歸責於聲請人之事由,其期間應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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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8811

答案為 A  已查過正確答案,請站樸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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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8845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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