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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水◆自來水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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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 - 112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_新進職員(工)甄試試題_共同科目:自來水法規#116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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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2年 - 112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_新進職員(工)甄試試題_共同科目:自來水法規#116446 |
科目:
北水◆自來水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2年 - 112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_新進職員(工)甄試試題_共同科目:自來水法規#116446
年份:
112年
科目:
北水◆自來水法規
30. 依據民法,以下何者有誤?
(A)依法律之規定,有使用文字之必要者,得不由本人自寫,但必須親自簽名
(B)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C)如以指印、十字或其他符號代簽名者,在文件上,經二人簽名證明,亦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D)關於一定之數量,同時以文字及號碼表示者,其文字與號碼有不符合時,如法院不 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應以號碼為準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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