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汽車駕駛人參加執業登記前分區測驗交通法令試卷(114/09/16)#131337
年份:114年
科目:駕照◆計程車登記證 交通法令
30. 標線依其型態分類,其雙黃實線是(A)設於路側者,用以禁止停車;設於中央分向島兩側者,用以分隔對向車流(B)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同向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C)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並雙向禁止超車、跨越或迴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