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且擁有VIP』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專技◆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列關於地上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A)稱普通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種植竹木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
(B)地上權不因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之滅失而消滅
(C)地上權人均得隨時拋棄其權利
(D)土地所有權讓與時,已預付之地租,均不得對抗第三人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Sai Weng 高二下 (2012/04/20)
第 832 條 稱普通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 第 841 條 地上權不因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之滅失而消滅。 第 835 條 地上權定有期限,而有支付地租之約定.....看完整詳解
5F
祝念祖 大三上 (2016/01/15)

D:土地所有權讓與時,已預付之地租,【均不得對抗第三人】,應為……,已預付之地租,【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民法第836-1條

6F
Extreme 小一下 (2021/04/02)

C的答案很有問題,不知道在問什麼,我只要願意支付代價,我隨時都能拋棄地上權!因為835沒有明文規定"不得拋棄",他是訂成只要我願意付錢,老子想拋就拋,你拿我沒皮條。

而且B也很有問題,你地上權是問意定還是法定???也沒說清楚就直接問哪個會消滅....


7F
口愛不給虧 大四下 (2022/10/12)
  1. 民法第832條:「稱普通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
  2.   民法第841條之1:「稱區分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上下之一定空間範圍內設定之地上權。」

下列關於地上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A)稱普通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