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68 ( ) 下列何種情形,所得人不得報准委託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負責代理申報 綜合所得稅?
(A)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年度中廢止境內住所或居所離 境,不能依限申報納稅者
(B)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年度中死亡
(C)非中 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有非屬第88條扣繳範圍之所得
(D)非中華民國境內居 住之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有技藝收入者。[所72、所細59]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1F
簡太一 大三下 (2011/12/21)
第七十一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七十三條規定之納稅義務人,如有特殊情形, 不能依限或自行辦理申報納稅者,得報經稽徵機關核准,委託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負責代理申報納稅;如有欠繳稅款情事或未經委託會計師或 其他合法代理人代理申報納稅者,稽徵機關得通知主管出入國境之審核機 關,不予辦理出國手續
71-1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年度中廢止中華民國境內之住所或居所離境 者,應於離境前就該年度之所得辦理結算申報納稅。
73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 理人之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有第八十八條規定之各項所得者,不適 用第七十一條關於結算申報之規定,其應納所得稅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 時,依規定之扣繳率扣繳之;如有非屬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範圍之所得, 並於該年度所得稅申報期限開始前離境者,應離境前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 申報,依規定稅率納稅;其於該年度所得稅申報期限內尚未離境者,應於 申報期限內依有關規定申報納稅





168 ( ) 下列何種情形,所得人不得報准委託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負責代理申..-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