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1訴願法規定,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 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得提起訴願。若法律未規定前項期間,則自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幾個月提起之?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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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2), B(157), C(7), D(0), E(0) #1425042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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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對申請案件應作為而不作為得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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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7278
訴願法第二條第二項:前項期間,法令未規定者,自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為(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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