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 設甲公司國內總公司98年度所得額為200萬元,在A國分支機構同年度所得額
為100萬元,已納當地所得稅20萬元,試問甲公司98年度實際應納營利事業
所得稅額為若干?
(A)49萬元
(B)54萬元
(C)55萬元
(D)75萬元。(所細2)
統計: A(9), B(29), C(18), D(1), E(0) #317386
詳解 (共 7 筆)
題目修改為:105年17%稅制 305.(※) 設甲公司國內總公司105年度所得額為200萬元,在A國分支機構同年度所得額
為100萬元,已納當地所得稅20萬元,試問甲公司105年度實際應納營利事業 所得稅額為若干?
(A)49萬元
(B)34萬元
(C)54萬元
(D)75萬元。(所細2)
答案:
(2,000,000國內+1000,000國外) × 17%=510,000應納稅額
2,000,000 × 17% = 340,000
510,000 - 340,000 = 170,000上限
200,000國外已繳稅 ﹥170,000上限
510,000 - 170,000 = 340,000 105年實際應納稅額
98年度所得,依修改前條文:
營利事業所得稅起徵額、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如左:
一、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在五萬元以下者,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二、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在十萬元以下者,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課徵百分之十五。但其應納稅額不得超過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超過五萬元以上部分之半數。
三、超過十萬元以上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二十五。
(200+100)*0.25-1萬=74萬元
100*0.25-1萬=24萬元>已納當地所得稅20萬
74萬-20萬=54萬(實際應納)
參 考 資 料 來 源 : http://tw.myblog.yahoo.com/jw!weSjXguTAgE06i0IGD4pP4SP/article?mid=2449
98 年 度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起 徵 額 、 課 稅 級 距 、 累 進 稅 率 及 應納 稅 額 計 算 公 式
分 2 種 情 況 說 明 如 下 :
(1) 營 業 期 間 滿 1 年 者
|
級距 |
全年課稅所得額級距 |
累進稅率 |
應納稅額速算公式 |
|
第1級 |
50,000元以下者 |
免徵 |
|
|
第2級 |
100,000元以下者 |
全部課徵15%;但應納稅額不得超過5萬元以上部分的半數。 |
①在71,428元以下者 T=(P-50,000)×1/2 ②P在71,428元以上者 T=P×0.15 |
|
第3級 |
100,000元以上者 |
就其超過 10 萬元以上部分課徵25%。 |
T=P×0.25-10,000元 |
附 註 : T = 稅 額 ; P = 課 稅 所 得 額
(2) 營 業 期 間 不 滿 1 年 者 , 應 先 將 其 課 稅 所 得 額 按實 際 營 業 期 間 相 當 全 年 之 比 例 換 算 為 全 年 課 稅 所 得 額 , 依 適 用 稅 率 計 算 稅 額 後 , 再 就 原 比 例 換 算 為 本 期 應 納 稅 額 。 至 於 營 業 期 間 之 起 始 日 以 營 利 事 業 登 記 核 發 日 為 準 , 當 月 份 全 月 均 視 為 營 業。
【(營 業 期 間 課 稅 所 得 額 X 12 / 本 年 實 際 營 業 月 數 ) X 稅 率 - 累 進 差 額 】 X 本 年 實 際 營 業 月 數 / 1 2 = 應 納 稅 額
請問如何計算之??
瞭解~~非常感謝!! ^^
所以如果問新規定,這題應該是沒有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