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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班-政府採購法規概要1-50#9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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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8年 - 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班-政府採購法規概要1-50#95001 |
科目: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8年 - 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班-政府採購法規概要1-50#95001
年份:
108年
科目: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31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幾年內不得為本人或代理廠商向原任職機關接洽處理離職前5年內與職務有關之事務?
(A)3年。
(B)5年。
(C)1年。
(D)2年 。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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