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關於新移民或一般外國人之家庭團聚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來自於一夫多妻制國家之新移民,其複數配偶均得申請家庭團聚權之入國居留
(B)一般外國人之非婚生子女,如經生父認領,得主張與生父團聚之家庭團聚權
(C)外國人於針對命令其出國而提起救濟程序中結婚者,其配偶非屬家庭團聚權之保障範圍
(D)新移民在不同國家居住之家屬,欲主張家庭團聚權,仍須如同一般外國人申請簽證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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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8), B(16), C(137), D(28), E(0) #279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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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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