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下列有關申請改姓者應提憑之證明文件,何者錯誤?
(A)被認領者為認領之證明文件
(B)被收養者為收養契約
(C)終止收養者為終止收養之證明文件
(D)依法改姓者為依法改姓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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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4), B(1695), C(148), D(308), E(0) #147339

詳解 (共 7 筆)

#632053
因為收養要經過法院認可...所以要提裁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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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538
姓名條例
第 6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姓: 一、被認領。 二、被收養或終止收養。 三、原住民因改漢姓造成家族姓氏誤植。 四、其他依法改姓。 夫妻之一方得申請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或回復其本姓;其回復本姓者, 於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以一次為限。
姓名條例施行細則
第 5 條   依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各款規定申請改姓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依第一款規定申請者,為認領之證明文件。 二、依第二款規定申請者,為法院裁判書及確定證明書或終止收養之證明 文件。 三、依第三款規定申請者,為足資證明家族正確姓氏之文件。 四、依第四款規定申請者,其依法改姓之證明文件。 前項證明文件有戶籍資料可稽者,由戶政機關查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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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95
依民法第1080條之1規定:「養父母死亡後,養子女得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養子女於養父死亡,與養母單獨終止收養,與養父關係不變,如欲回復原生父姓,可依前揭規定,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終止與養父收養關係),持憑法院之裁定書及確定證明書辦理終止收養並回復原姓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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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6946

姓名條例 

8條(改姓、冠姓)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姓:

  一、被認領、撤銷認領。

  二、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

  三、臺灣原住民或其他少數民族因改漢姓造成家族姓氏誤植。

  四、音譯過長。

  五、其他依法改姓。

夫妻之一方得申請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或回復其本姓;其回復本姓者,於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以一次為限。


姓名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依本條例第八條第一項各款規定申請改姓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依第一款規定申請者,為被認領、撤銷認領之證明文件

  二、依第二款規定申請者,為法院裁判書及確定證明書之證明文件養子女為成年人得以終止收養書約為證明文件。

  三、依第三款規定申請者,為足資證明家族正確姓氏之文件

  四、依第五款規定申請者,為其依法改姓之證明文件

前項證明文件有戶籍資料可稽者,由戶政機關查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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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75


法院裁判書及確定證明書或終止收養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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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22
???依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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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603
謝謝5F,因為收養要經過法院認可...所以要提裁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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