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專技◆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1 中途學校的設立法源依據是:
(A)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B)兩性工作平等法
(C)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D)職業訓練法


答案:A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Jaan Tu 國三上 (2012/03/23)
第 14 條教育部及內政部應聯合協調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設置專門安置從事性交易之兒童或少年之中途學校;其設置,得比照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規定辦理;其員額編制,得比照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中途學校應聘請社工、心理、輔導及教育等專業人員,並結合專業與民間資源,提供特殊教育及輔導;其課程、教材及教法,應保持彈性,以適合學生身心特性及需要;其實施辦法,由教育部定之。中途學校學生之學籍應分散設於普通學校,畢業證書應由該普通學校發給。中途學校所需經費來源如下:一、各級政府按年編列之預算。二、社會福利基金。三、私人或團體捐款。四、其他收入。中途學校之設置及辦理,涉及其他機關業務權責者,各該機關應予配合及協助。 第 18 條法院依審理之結果,認為該兒童或少年無從事性交易或從事之虞者,應裁定不予安置並交付該兒童或少年之法定代理人、家長、最近親屬或其他適當之人。法院依審理之結果,認為該兒童或少年有.....看完整詳解

31 中途學校的設立法源依據是:(A)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B)兩性工作平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