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公民與(世界、中外)本國史地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1 二十五歲的大明向二十二歲的阿輝購買一部機車,兩人辦妥簽約手續後,大明依約前來付款取 車,阿輝卻以售價太低而拒絕交車。此時,大明採取下列那一項行為是違法的?
(A) 要求解除契約
(B) 請求損害賠償
(C) 聲請強制執行
(D) 毀損機車洩憤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7F
Isa*地特初考已上 感謝 大四下 (2017/12/28)
選錯的,討厭!看太快!!
8F
林楁 國三上 (2020/03/05)
看太快了
9F
lys36.wordpre 研一上 (2023/08/22)

(0181105 制定)

民法

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者,推定其有過失

 

(0880402 修正)

民法

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理由

原條文第二項究為舉證責任,抑為獨立之侵權行為類型?尚有爭議,為明確計,爰將其修正為獨立之侵權行為類型凡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即應負賠償責任惟為避免對行為人課以過重之責任增訂但書規定俾資平衡

31 二十五歲的大明向二十二歲的阿輝購買一部機車,兩人辦妥簽約手續後,大明依約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