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儲存液體公共危險物品之儲槽(容量 800 公秉)應於申請完工檢查前,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專 業機構完成何種檢查?
(A)滿水檢查
(B)地盤檢查
(C)基礎檢查
(D)熔接檢查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04), B(132), C(207), D(175), E(0) #1019641

詳解 (共 2 筆)

#1379612

  一、內容積0.6公秉以上未滿1,000公秉之儲槽:滿水試驗、水壓試驗

         (適用壓力儲槽)。
  二、內容積1,000公秉以上之儲槽:地盤、基礎及熔接檢查、滿水試驗、

          水壓試驗(適用壓力儲槽)。

23
0
#6037969
液體公共危險物品儲槽檢查實施辦法 / 發布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18 日
第 1 條
本辦法依消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五條之五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1.本法第十五條之五第三項所定儲存液體公共危險物品之儲槽(以下簡稱儲槽)起造人申請使用執照前應完成之檢查(以下簡稱完工檢查),其檢查項目及適用對象如下:
    一、滿水檢查:室內及室外之非壓力儲槽。
    二、水壓檢查:壓力儲槽及設置於地下之非壓力儲槽。
    三、地盤及基礎、熔接檢查:容量達一千公秉以上之儲槽。
2.前項第二款所稱壓力儲槽,指正負壓力超過五百毫米水柱壓力之儲槽。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