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EMY65,謝謝你的解說!
當行政行為不以發生法律效果為目的,而係以發生事實效果為目的時,即被稱為行政事實行為。行政事實行為不會產生規制效力,僅會造成某種事實態樣之呈現。例如行政指導,不生法律上強制力。
31 公辦市地重劃之辦理,係對特定地區內所有土地為整理,以下對其法律性質之分析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