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技安今年滿20 歲,依法可以行使選舉權,依據我國現行制度,技安依法可以對下列那一類人員行使選舉權?
(A)大法官
(B)立法委員
(C)監察委員
(D)臺北市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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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 B(6709), C(37), D(506), E(0) #160600
統計: A(23), B(6709), C(37), D(506), E(0) #160600
詳解 (共 7 筆)
#120771
但是大法官 監察委員 副市長都不是人民投票產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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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849
AC 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D 由市長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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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15
原來是這個意思!!了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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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26
對下列那一類人員行使選舉權?不懂,滿20不是就可以有投票權選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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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0522
(A) 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C) 監察委員: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D) 臺北市副市長:為直轄市長的幕僚職務,由市長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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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0455
答案是:
(B) 立法委員
依據我國現行制度,滿20歲的公民具有選舉權,可以參與選舉立法委員。而 大法官、監察委員 是由總統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任命,副市長則是由市長任命,均不由公民直接選舉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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