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按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24 條第 1 項規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應修習原住民族文化或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其
課程時數要求為何?
(A) 16 小時
(B) 18 小時
(C) 24 小時
(D) 36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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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6), B(332), C(214), D(278), E(0) #1410379
統計: A(96), B(332), C(214), D(278), E(0) #1410379
詳解 (共 2 筆)
#2975434
已修法
第 37 條
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應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以增進教學之專業能力;其課程、學分、研習時數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會同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定之。
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應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以增進教學之專業能力;其課程、學分、研習時數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會同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定之。
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實施辦法
第三條
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應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各十八小時或一學分。但擔任六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應修習課程各四小時。
前項課程包括實體課程及線上課程;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應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實體課程各四小時。但擔任六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應修習實體課程各二小時。
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應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各十八小時或一學分。但擔任六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應修習課程各四小時。
前項課程包括實體課程及線上課程;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應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實體課程各四小時。但擔任六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應修習實體課程各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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