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甲、乙、丙共有土地一筆,持分各三分之一。今甲欲出售其應有部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如果甲出售土地給乙時,丙得主張優先購買權
(B)如果甲出售土地給乙時,丙不得主張優先購買權
(C)如果甲出售土地給乙、丙以外之第三人時,乙、丙均得主張優先購買,並由先主張優先購買權之人行
使優先購買權
(D)如果甲出售土地給乙、丙以外之第三人時,乙、丙均得主張優先購買,並由甲決定出售與乙或丙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除買受人同為共有人...
未解鎖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第10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