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期貨信託法規與自律規範
>
104年 - 104-2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銷售人員專業科目測驗試題#22045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4年 - 104-2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銷售人員專業科目測驗試題#22045 |
科目:
期貨信託法規與自律規範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4年 - 104-2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銷售人員專業科目測驗試題#22045
年份:
104年
科目:
期貨信託法規與自律規範
31. 期貨信託事業之業務員從事之業務,包括:甲.辦理受益憑證之募集發行及銷售。乙.期貨交易及相關投資之研究分析。丙.執行基金之交易及投資。丁.基金之經營管理。戊.內部稽核。己.主辦會計。下列有關上開業務員不得相互兼任之規定何者為真?
(A)甲、乙不得相互兼任
(B)乙、丙不得相互兼任
(C)乙、丁不得相互兼任
(D)選項ABC皆非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Tiffany
B1 · 2022/03/13
推薦的詳解#5377985
未解鎖
研究分析和交易投資不能同時兼任
(共 1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