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期貨信託事業之業務員從事之業務,包括:甲.辦理受益憑證之募集發行及銷售;乙.期貨交易及相
關投資之研究分析;丙.基金之經營管理;丁.執行基金之交易及投資;戊.內部稽核;己.主辦會計。
下列有關上開業務員不得相互兼任之規定何者為真?
(A)甲、乙不得相互兼任
(B)乙、丙不得相互兼任
(C)乙、丁不得相互兼任
(D)選項ABC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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