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兆豐銀行 銀行業務經驗行員暨企金業務人員甄試 7職等-銀行業務經驗行員-辦事員:專業科目(貨幣銀行學、會計學、銀行法、票據法)#79944
年份:108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31.匯票金額一部分獲承兌時,清償未獲承兌部分之人,得要求執票人在匯票上記載其事由,另行出具
收據,並交出下列何種文件?
(A)匯票及拒絕承兌證書
(B)匯票之謄本及拒絕承兌證書
(C)匯票之複本及拒絕承兌證書
(D)匯票之抄本及拒絕承兌證書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票據法101條 匯票金額一部分獲承兌時...
未解鎖
匯票金額一部分獲承兌時,清償未獲承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