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寄件人交寄之封套或箱匣為已使用過並留有前次收寄件人相關資料、所蓋郵戳或所貼郵票、條碼者,郵局人員之正確處理方式為何?
(A)可予收寄
(B)逕予拒絕收寄
(C)封套或箱匣先請寄件人清除或覆蓋後始得收寄
(D)延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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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 B(158), C(1049), D(21), E(0) #3355023

詳解 (共 1 筆)

#7390916
這題考查的是中華郵政關於「舊包材重複使用(綠色環保精神)」與「郵務自動化/人工辨識安全」之間的折衷實務規範:
  1. 法規依據
    依據《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務營業規章》第 127 條第 3 項規定,已使用並留有前次所蓋郵戳或所貼郵票之封套,不得重行使用。其目的在於避免舊的資訊造成郵差投遞、機器分揀(讀取舊條碼、舊郵遞區號)的錯誤,同時防止重複使用郵票的違法行為。
    [1, 2]
  2. 實務與考試標準處理方式
    為了響應環保(如郵局便利箱重複使用可折抵郵資的政策),郵局並不會採取直接拒絕收寄的強硬態度。
    • 正確做法:郵局臨櫃人員會採取輔導、協助的立場,要求寄件人必須先用立可帶、麥克筆、或是貼紙,將前次的收寄件人姓名地址、舊郵戳、舊郵票以及最重要的「舊條碼」徹底清除或覆蓋(塗黑)
    • 收寄前提:等到封面上只剩下這一次完整且乾淨的新寄送資訊後,郵局才會正式予以收寄。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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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88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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