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甲公司之績效獎金制度係以當年度經營績效為基礎,支付予全年為公司提供服務之員工,並於次年度3月31日發放,員工若於發放日前離職,將無法取得其績效獎金,員工未領取之績效獎金並不重新分配予其他員工。按公司章程,績效獎金發放總額為當年度扣除獎金前之稅前淨利之5%。X5年底甲公司預期次年度3月31日前將有6%獎金會因員工離職而未發放,未扣除績效獎金前之稅前淨利為$5,000,000,所得稅率為20%。則甲公司於X5年底因績效獎金制度應認列之員工福利負債為何?
(A)$0
(B)$188,000
(C)$235,000
(D)$250,000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發放獎金總額:50000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