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4 保險業申請提高國外投資總額至其資金 35%者,除符合「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
辦法」第 15 條第 2 項第 3 款規定外,尚須符合下列哪些規定:A.國外投資部分已採
用計算風險值評估風險,並每週至少控管乙次 B.最近二年無受主管機關罰鍰處分情
事,或違反情事已改正並經主管機關認可 C.董事會中設有風險控管委員會或於公司
內部設置風險控管部門及風控長,並實際負責公司整體風險控管 D.由董事會每年訂
定風險限額,並由風險管理委員會或風險控管部門定期控管
(A)ABD
(B)ABCD
(C)ACD
(D)ABC。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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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這樣記比較簡單:名字 時間 職位!每週至...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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