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警察人員依法使用警槍,除情況急迫,應以射其身體為適宜部位 118 (A)頭..-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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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頭(一般警特行政上榜) 大四下 (2019/11/07)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99年度台上字第1327號: 「證人即刑事警察局警備隊隊長證以:伊在美國接受執法人員執勤安全及槍械使用訓練,現在擔任警政署執勤安全師資教官及警察大學用槍觀念及射擊兼任教官,警察使用槍械是伊教的,使用槍械分為警告性射擊及致命性射擊,若嫌疑犯係空手,他.....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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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 研一上 (2022/06/04)
射擊身體部位應以下列2個為原則: 1.射擊傷害最小的。 2.可能捐贈器官的範圍不射擊。
不能射: 1.射頭:可能腦死。 2.射胸:可能心死。 3.射腹:可能影響到捐贈的器官。 4.射四肢:才不會影響到重要器官。 解答:選射四肢,損害最小,也不會影響器官捐贈的外部,因此選D正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