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0年 - 100 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24207 | 科目:五等◆法院組織法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0年 - 100 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24207

年份:100年

科目:五等◆法院組織法大意

32 下列何種案件,經第二審判決,可上訴第三審?
(A)刑法第 335 條、第 336 條第 2 項之侵占罪
(B)刑法第 339 條、第 341 條第 2 項之詐欺罪
(C)刑法第 349 條第 1 項之贓物罪
(D)刑法第 210 條之偽造文書罪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5278206
未解鎖
刑事訴訟法 第 376 條 (不得上訴第...
(共 34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