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原住民族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可以在公告的歲時祭儀放假日期放假一天,此作法是保障原住民族的何項權利?
(A)自由權
(B)財產權
(C)社會權
(D)文化權
統計: A(42), B(18), C(110), D(3574), E(0) #3143272
詳解 (共 5 筆)
| 人民有要做什麼或不做什麼的自由,除非依法律的規定,否則國家不得加以干涉或侵犯。 《憲法》列舉的 自由權有:人身、居住遷徙、意見、祕密通訊、信仰宗教和集會結社自由等。 https://www.ehanlin.com.tw/app/keyword/%E5%9C%8B%E4%B8%AD/%E5%85%AC%E6%B0%91/%E8%87%AA%E7%94%B1%E6%AC%8A.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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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私權的一種,政府立法對財產權進行保障,主要是確保個人可以自由處分及使用自己的財產。 財產上利 簡稱:「財產」。 指具有金錢價值的權利,而構成的集合體。 財產權在某些國家受到憲法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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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政府採取積極作為,使人民享有符合人性尊嚴的基本生活,進而追求最大福祉的相關權利總稱。 例:包 指政府應積極使人民享有符合人性尊嚴的最基本生活條件的權利,如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等。 |
(0961003 修正)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
第 4 條
左列民俗節日,除春節放假三日外,其餘均放假一日。
一、春節。
二、民族掃墓節。
三、端午節。
四、中秋節。
五、農曆除夕。
(0991102 修正)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
第 4 條
下列民俗節日,除春節放假三日外,其餘均放假一日:
一、春節。
二、民族掃墓節。
三、端午節。
四、中秋節。
五、農曆除夕。
六、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1030324 公告)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28812 號公告第 4 條第 6 款所列屬「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起改由「原住民族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