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最新版)政府採購法之罰則及附則(114/10/18)選擇題#132468
年份:114年
科目: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32 機關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將其事實及理由通知廠商時,應附記廠商如認為機關所為之通知違反採購法或不實者,得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幾日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未提出異議者,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 (A)15日。 (B)20日。 (C)10日。 (D)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