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下列關於法庭錄音(錄影)之規定,何者正確?
(A)法庭內之錄影,由審判長、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指揮實施,並命記明於筆錄
(B)在法庭之錄音應自每案開庭時起錄,至該案閉庭時停止,其間連續始末為之。但得依審判長之指示, 於開庭過程中暫停錄音
(C)法庭開庭時,如併經錄音及錄影者,書記官即不需就當事人或其他關係人之陳述,當庭製作筆錄
(D)法庭錄音、錄影內容,經保存至裁判宣示後 3 年 6 個月,得予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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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5), B(25), C(8), D(86), E(0) #3143823
統計: A(205), B(25), C(8), D(86), E(0) #3143823
詳解 (共 2 筆)
#6095326
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A)
第 7 條
法庭內之錄影,由審判長、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指揮實施,並命記明於筆錄。
B)但得依審判長之指示, 於開庭過程中暫停錄音
在法庭之錄音應自每案開庭時起錄,至該案閉庭時停止,其間連續始末為之。每案開庭點呼當事人朗讀案由時,法院書記官應宣告當日開庭之日期及時間。
C)書記官即不需就當事人或其他關係人之陳述,當庭製作筆錄
法庭開庭時雖經錄音或錄影,書記官仍應就當事人或其他關係人之陳述,當庭依法製作筆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D)經保存至裁判宣示後 3 年 6 個月,得予除去
法庭錄音、錄影內容,應保存至裁判確定後三年六個月,始得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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