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有關法律保留理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只要涉及人民自由權利的限制,一律應當有法律的依據
(B)重要的基本權,例如公務員兩大過免職之要件,應當有國會立法依據
(C)法律保留的憲法基礎,在於憲法第 23 條規定
(D)給付行政倘若非屬重要事項,可以較為寬鬆之規範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35), B(30), C(41), D(53), E(0) #3003600
統計: A(135), B(30), C(41), D(53), E(0) #3003600
詳解 (共 3 筆)
#5656737
2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無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
(A) 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內容
(B) 法官迴避制度
(C) 電子遊戲場業營業場所之禁止設立排除區域
(D) 公務人員彈性上下班制度
ㅤㅤ
答案:D
-
18. 關於給付行政是否應有法律依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給付行政係給予人民福利,一律應有法律依據
(B) 給付行政係給予人民福利,不必有法律依據
(C) 給付行政係限制人民權利,但影響輕微,有法律授權之命令為依據即可
(D) 若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為依據
ㅤㅤ
答案:D
-
26 關於給付行政措施是否適用法律保留原則之問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不適用法律保留原則
(B) 有法定預算作為依據即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C) 應以法律規定
(D) 如涉及公共利益或實現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等重大事項者,原則上仍適用法律保留原則
ㅤㅤ
答案:D
ㅤㅤ
(B) 重要的基本權,例如公務員兩大過免職之要件,應當有國會立法依據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 12 條
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平時考核及專案考績,分別依左列規定:
一、平時考核:獎勵分嘉獎、記功、記大功;懲處分申誡、記過、記大過。於年終考績時,併計成績增減總分。平時考核獎懲得互相抵銷,無獎懲抵銷而累積達二大過者,年終考績應列丁等。
二、專案考績,於有重大功過時行之;其獎懲依左列規定:
(一)一次記二大功者,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已敘至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二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但在同一年度內再因一次記二大功辦理專案考績者,不再晉敘俸級,改給二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二)一次記二大過者,免職。
前項第二款一次記二大功之標準,應於施行細則中明定之。專案考績不得與平時考核功過相抵銷。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一次記二大過處分:
一、圖謀背叛國家,有確實證據者。
二、執行國家政策不力,或怠忽職責,或洩漏職務上之機密,致政府遭受重大損害,有確實證據者。
三、違抗政府重大政令,或嚴重傷害政府信譽,有確實證據者。
四、涉及貪污案件,其行政責任重大,有確實證據者。
五、圖謀不法利益或言行不檢,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
六、脅迫、公然侮辱或誣告長官,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者。
七、挑撥離間或破壞紀律,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者。
八、曠職繼續達四日,或一年累積達十日者。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