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下列哪項是教師的權利?
(A)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
(B)參加在職進修、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
(C)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
(D)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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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0), B(2272), C(1411), D(187), E(0) #40477

詳解 (共 8 筆)

#188768
教師接受聘任後,依有關法令及學校章則之規定,享有下列權利:
一、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
二、享有待遇、福利、退休、撫卹、資遣、保險等權益及保障。
三、參加在職進修、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
四、參加教師組織,並參與其他依法令規定所舉辦之活動。
五、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
  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出申訴。
六、教師之教學及對學生之輔導依法令及學校章則享有專業自主。
七、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教師得拒絕參與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
  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
八、其他依本法或其他法律應享之權利。

看來只能一字不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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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994
與教學工作直接有關的是“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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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2819
權利:參加在職進修、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 義務: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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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106
教師法第十七條
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下列義務: 一、遵守聘約規定,維護校譽。 二、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 三、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教學活動。 四、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 五、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 六、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 七、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 八、非依法律規定不得洩漏學生個人或其家庭資料。 九、擔任導師。 一○、其他依本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應盡之義務。 前項第四款及第九款之辦法,由各校校務會議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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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110
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下列義務:
 一、遵守聘約規定,維護校譽。
 二、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
 三、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教學活動。
 四、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
 五、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
 六、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
 七、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
 八、非依法律規定不得洩漏學生個人或其家庭資料。
 九、擔任導師。
 一○、其他依本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應盡之義務。
 前項第四款及第九款之辦法,由各校校務會議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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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030

雖然我選對,但B和C的選項好像喔!!!

差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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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531


可惡,被騙!

果真愛睡覺時不能做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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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396

C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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