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常識 第 85 條
汽車非經八路監理機關核准,不得擅自附掛拖車行駛。但故障車輛應以救濟 車或適當車輛牽引,牽引裝置應牢固,兩車前後相隔距離不得超過五公尺, 牽引車前端,故障車後端及牽引裝置應懸掛危險標識。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民國 112 年 06 月 29 日修正第 85 條汽車非經公路監理機關核准,不得擅自附掛拖車行駛。但故障車輛應以救濟車或適當車輛牽引,牽引裝置應牢固,兩車前後相隔距離不得超過五公尺,牽引車前端,故障車後端及牽引裝置應懸掛危險標識。
32.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汽車非經公路監理機關核..-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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