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大批交寄之國際信函,資費不足時,無法退還寄件人補付者,應如何處理? 
(A)交由水陸出口‚交
(B)由航空出口 ƒ
(C)交由寄達國郵政處理„
(D)不予寄遞,招領揭示期滿後,作無著郵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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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48), B(33), C(280), D(7060), E(0) #349604

詳解 (共 5 筆)

#398408
第180條:大批交寄之國際信函及明信片,資費不足,無法退回寄件人補付者,不予寄遞,於招領揭示期滿後,作無者郵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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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720
第一百八十條寄往國外之欠資函件,退還寄件人補足資費差額。無法退還時,除信函及明信片作欠資函件寄發外,其他函件不予寄遞,於招領揭示期滿後,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 
國際航空函件未付或未付足資費,無法退還寄件人補收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 未付或未付足水陸路函件資費者,依前項規定辦理。  
二、 所付資費超過水陸路資費,並已達航空資費百分之五十者,得作欠資函件發由航空寄遞;不及航空資費百分之五十者,發由水陸路寄遞。  
三、 航空函件改發水陸路寄遞者,所有「航空」字樣或標誌均以粗線二道予以劃銷。  
大批交寄之國際信函及明信片,資費不足,無法退還寄件人補付者,不予寄遞,於招領揭示期滿後,作無著郵件處理。 
國際快遞函件未付或未付足資費者,除航空快遞函件,其所付已足航空混合郵資時,除可將「快遞」字樣或標誌以粗線二道劃銷,按國際普通航空處理外,餘均依前三項之規定辦理。無法退回補收資費依第二項規定辦理,並將「快遞」字樣或標誌予以劃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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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794
第一百八十條寄往國外之欠資函件,退還寄件人補足資費差額。無法退還時,除(信函及明信片)作欠資函件寄發外,其他函件不予寄遞,於招領揭示期滿後,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 這題答案為何不是作欠資函件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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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849
他的重點應該是大批交寄吧?量多郵局就不幫你,虧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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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389
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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