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自102年起主要推行那階段的任務?
(A)基礎發展階段
(B)焦點創新階段
(C)特色領航階段
(D)優質輔助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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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0), B(152), C(1288), D(584), E(0) #770744
統計: A(140), B(152), C(1288), D(584), E(0) #770744
詳解 (共 3 筆)
#1024902
自96學年度起共分三個期程辦理。凡全國各公私立高中學校(校務)評鑑總成績與各項目成績均達80分以上且通過優質認證或新設校未接受評鑑之學校,得依各期程遴選原則提報競爭性計畫,經教育部 (簡稱本部)所組審查小組審查通過後,輔助經費辦理之。
一、第一期程為基礎發展階段。自96學年度起,每學年預計核定25至35所高中。
二、第二期程為焦點創新階段。自99學年度起,凡第一期程受輔助屆滿三年以上之學校,經本部成果考核績優者,得另提焦點創新計畫,經審查後給予第二期程之輔助。
三、第三期程為特色領航階段。自102學年度起,本方案第二期程受輔助屆滿三年以上之學校,經本部成果考核績優者或自96學年度起未曾獲本方案輔助之公私立高中,得另提特色領航計畫,經審查後給予第三期程之輔助。
四、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得依據政策需求指定學校辦理特定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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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79
三、辦理期程︰民國 103 年 05 月 22 日 修正
(一)第一期程為基礎發展階段。
(二)第二期程為焦點計畫階段,自九十九學年度起,第一期程受補助屆滿三年之學校,始得提焦點計畫經本署審查後給予第二期程之補助。
(三)第三期程為特色領航階段。自九十六學年度起未曾獲本方案輔助之公私立高中,或自一百零二學年度起,本方案第二期程受輔助屆滿三年之學校,經本部成果考核績優者,得另提特色領航計畫,經審查後給予第三期程之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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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89
(一)經費編列原則:
1、經費編列應符合計畫推動所需,並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2、本補助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之規定及配合本署獲配年度預算額度,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力級次,給予不同補助比率,屬第一級者,最高補助比率為百分之八十;屬第二級者,最高補助比率為百分之八十五;其於第三級至第五級者,最高補助比率為百分之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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