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3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銷售人員:期貨信託法規及自律規範#136091
年份:114年
科目:期貨信託法規與自律規範
32.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期貨信託基金,經申請核准後,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得於申請日 前五個營業日平均已發行單位數占原申請核准及申報生效發行單位數之比率達多少以上時,得辦理 追加募集? (A)百分之八十 (B)百分之八十五 (C)百分之九十 (D)百分之九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