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某乙年度考績為乙等,且該年工作為六個月以上但不滿一年,請問其考績獎勵應為:
(A)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晉本俸一級
(B)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晉本俸一級
(C)留原俸級
(D)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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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 B(61), C(29), D(314), E(0) #164721

詳解 (共 1 筆)

#1229362
考績法
第 8 條
另予考績人員之獎懲,列甲等者,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列乙
等者,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列丙等者,不予獎勵;列丁等者
,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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