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依大眾捷運法規定,於大眾捷運系統禁止飲食區內飲食,嚼食口香糖或檳榔,或隨地吐痰、 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菸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應罰鍰 多少
(A)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五百元以下
(B)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
(C)一萬元以 上五萬元以下
(D)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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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6), B(917), C(9), D(0), E(0) #1828226

詳解 (共 1 筆)

#2896250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新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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