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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215民法規定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因此結婚之法律行為屬於:
(A)要物行為
(B)不要式行為
(C)約定要式行為
(D)法定要式行為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1F
Su Stitch 高二下 (2015/06/17)
1.法定要式行為
須依法律規定的方式為法律行為者,稱為法定要式行為,有(一)書面(二)公開儀式及二人證人(三)書面及二人證人(四)遺囑(五)向法院表示
法定要式行為,未履行一定方式時,則依民法第七三條規定:「法律行為,不依法定方式者,無效。」

2.約定要式行為
須依當事人約定的方式為法行為者,稱為約定要式行為,通常為書面、證人簽章、或須經公證等方式。
約定要式行為,依民法一六六條規定:「契約當事人約定其契約須用一定方式者,在該方式未完成前,推定其契約不成立。」
2F
iform 高三下 (2015/10/31)
這題目出得很差,明明沒有說到"書面",答案卻要我們答有沒有要式行為

3215民法規定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因此結婚之法律行為屬於: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