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3215民法規定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因此結婚之法律行為屬於:
(A)要物行為
(B)不要式行為
(C)約定要式行為
(D)法定要式行為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
法學緒論 3201-3300#20339
答案:
D
難度:
非常簡單
0.87
討論
私人筆記( 0 )
1F
Su Stitch
高二下 (2015/06/17)
1.法定要式行為
須依法律規定的方式為法律行為者,稱為法定要式行為,有(一)書面(二)公開儀式及二人證人(三)書面及二人證人(四)遺囑(五)向法院表示
法定要式行為,未履行一定方式時,則依民法第七三條規定:「法律行為,不依法定方式者,無效。」
2.約定要式行為
須依當事人約定的方式為法行為者,稱為約定要式行為,通常為書面、證人簽章、或須經公證等方式。
約定要式行為,依民法一六六條規定:「契約當事人約定其契約須用一定方式者,在該方式未完成前,推定其契約不成立。」
檢舉
2F
iform
高三下 (2015/10/31)
這題目出得很差,明明沒有說到"書面",答案卻要我們答有沒有要式行為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3215民法規定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因此結婚之法律行為屬於: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