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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已刪除】16 依據職業學校法規定,請問下列何項敘述正確?
(A)職業學校以分類設立為原則
(B)職業學校設行政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每學期至少開會兩次
(C)職業學校設輔導工作委員會,置主任委員1人,由輔導主任兼任之
(D)職業學校之設立標準,由各該管轄之地方政府教育局(處)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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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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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vonne Chen 高二上 (2012/02/15)
A選項 第二條B選項  第10-5條 職業學校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由校長 召開並主持之。校務會議由校長、各單位主管、各科主任、全體專任教師 或教師代表組成之。C選項 第10-6條.....看完整詳解
2F
Judy Chen 大二下 (2018/04/28)
名  稱Fei.gif 職業學校法 english.gif
廢止日期民國 105 年 05 月 11 日
法規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技術及職業教育目
3F
皮諾丘 112&1 高一下 (2022/09/02)

廢 職業學校法
廢止日期:民國 105 年 05 月 11 日

(A) 職業學校以分類設立為原則→○
第 2 條 第一項
職業學校以分類設立為原則,並按其類別稱某職業學校,必要時得併設二類;二類併設時,商業類及家事類、海事及水產類、醫事及護理類、藝術及戲劇類得視為一類。

(B) 職業學校設行政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每學期至少開會兩次
第 10-5 條 第一項
職業學校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由校長召開並主持之。校務會議由校長、各單位主管、各科主任、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組成之。

(C) 職業學校設輔導工作委員會,置主任委員1人,由輔導主任兼任之
第 10-6 條 第一項
職業學校設輔導工作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兼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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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刪除】16 依據職業學校法規定,請問下列何項敘述正確? (A)職業學校以分類..-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