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政府採購法規定,關於政府採購得標廠商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阿摩線上測驗
8F JONJON 國一上 (2024/07/03)
3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政府採購法規定,關於政府採購得標廠商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 約期間僱用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一,進用原住民人數未達標準者,應向原住民族綜合發展 基金之就業基金繳納代金。請問下列何者並非大法官認為此規定合憲之理由?
(A) 未限制得標廠商之營業自由
(B) 對得標廠商之限制符合比例原則
(C) 對原住民之僱用保障未牴觸平等原則
(D) 國家有保障扶助並促進原住民族發展之義務 J719理由書(摘錄) 人民營業之自由為憲法第十五條工作權及財產權所保障之內涵(本院釋字第五一四號、第六0六號、第七一六號解釋參照)。國家對於財產權及營業自由之限制,應符合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及第二十三條...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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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不懼風雨,終會有光。 大三上 (2024/08/28)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政府採購法規定,關於政府採購得標廠商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一,進用原住民人數未達標準者,應向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之就業基金繳納代金。非大法官認為此規定合憲之理由
(A) 未限制得標廠商之營業自由
》根據大法官的見解,關於政府採購法規定得標廠商應僱用原住民的要求,合憲的理由包括符合比例原則、保障原住民的平等權利,及國家有義務促進原住民族的發展。
》釋字719號:系爭規定固然限制得標廠商之財產權及營業自由,...,對於得標廠商營業自由之限制並未過當。...並未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國家具有保障扶助並促進原住民族發展之義...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