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四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9 依民法規定,下列有關成年監護之敘述,何者正確?
(A)因精神耗弱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尚能辨識意思表示效果之人,仍應為監護之宣告
(B)受輔助宣告之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應全部準用限制行為能力人之規定
(C)監護人不限於一人,而得為多數
(D)受輔助宣告人仍具遺囑見證人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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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ppy501 博一下 (2024/06/19)
C 監護人不限於一人,而得為多數 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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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JONJON 國一上 (2024/07/03)
29 依民法規定,下列有關成年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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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csr830504 大一下 (2024/07/07)
第 12 條 滿十八歲為成年。   第 13 條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   第 14 條 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輔助人、意定監護受任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 受監護之原因消滅時,法院應依前項聲請權人之聲請,撤銷其宣告。 法院對於監護之聲請,認為未達第一項之程度者,得依第十五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為輔助之宣告。 受監護之原因消滅,而仍有輔助之必要者,法院得依第十五條之一第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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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Chyan-Hwei Ga 高一上 (2024/07/15)

民法

第14條
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
第 15 條
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
第 15-2 條
受輔助宣告之人為下列行為時,應經輔助人同意。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例外)
一、為獨資、合夥營業或為法人之負責人。
二、為消費借貸、消費寄託、保證、贈與或信託。
三、為訴訟行為。
四、為和解、調解、調處或簽訂仲裁契約。
五、為不動產、船舶、航空器、汽車或其他重要財產之處分、設定負擔、買賣、租賃或借貸。
六、為遺產分割、遺贈、拋棄繼承權或其他相關權利
七、法院依前條聲請權人或輔助人之聲請,所指定之其他行為。
第 1112-1 條
法院選定數人為監護人時,得依職權指定其共同或分別執行職務之範圍。

29 依民法規定,下列有關成年監護之敘述,何者正確? (A)因精神耗弱致不能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