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測,指考)◆公民與社會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 我國障礙者依法可向政府申請補助,僱用助理協助生活。小天提出申請,政府依據既有 預算額度及權限,核定部分而非足額補助。小天認為這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因該 公約要求政府應保障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依據我國法律體系,對本案政府作為的評論, 下列何者最適當?
(A)政府核定補助應依既有預算額度及權限,而非依國際人權公約
(B)依該公約施行法精神,政府應盡量補助讓小天能夠自立之費用
(C)須經國際專家建議,政府才應補助讓小天足以自立生活之費用
(D)基於個人自我負責理念,政府不應該補助小天之自立生活費用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10
 【站僕】摩檸Morning:有沒有達人來解釋一下?
倒數 5天 ,已有 1 則答案
如有幫到您,拜託給個5星好 高三下 (2024/07/29):

根據題意,正確答案是 B) 依該公約施行法精神,政府應盡量補助讓小天能夠自立之費用。這選項指出政府應依據公約的精神,盡量補助讓身心障礙者能夠自立生活,符合公約要求的保障原則。

2個讚
檢舉


4. 我國障礙者依法可向政府申請補助,僱用助理協助生活。小天提出申請,政府依據既..-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