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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土地行政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7.依平均地權條例第 35 條之 3 規定,土地為信託財產者,因信託行為成立,而於委託人與受託人間移轉所有權者,其土地增值稅應如何課徵?
(A)減徵 20%
(B)減徵 30%
(C)減徵 40%
(D)不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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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小法(資訊類普考學術研究) 大三下 (2017/09/27)

平均地權條例 第 35-3 條

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左列各款信託關係人間移轉所有權,不課徵土地增

值稅:

一、因信託行為成立,委託人與受託人間。

二、信託關係存續中受託人變更時,原受託人與新受託人間。

三、信託契約明定信託財產之受益人為委託人者,信託關係消滅時,受託

    人與受益人間。

四、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於信託關係消滅時,受託人與受益人間。

五、因信託行為不成立、無效、解除或撤銷,委託人與受託人間。

27.依平均地權條例第 35 條之 3 規定,土地為信託財產者,因信託行為成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