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下列對於公司股份轉讓之敘述,何者錯誤?(A)公司股份之轉讓,不得以章程禁止..-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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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shuweichang 大三下 (2019/11/13)
(A) (B) 公司法第163條 公司股份之轉讓,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得以章程禁止或限制之。但非於公司設立登記後,不得轉讓。 (C) (D) 公司法第164條 股票由股票持有人以背書轉讓之,並應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記載於股票。 公司法第165條 股份之轉讓,非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及住所或居所,記載於公司股東名簿,不得以其轉讓對抗公司。 前項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於股東常會開會前三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十五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為之。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辦理第一項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不得為之。 前二項期間,自開會日或基準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