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下列何者非屬即時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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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為即時必要處置-即時強制(第36條第2項)--(可能有損失補償問題)(1)管束-對人(泥醉、自殺、鬥毆者)-->第37條第2項 : 不得超過24小時(2)扣留、使用、處置、限制使用-對物扣留(軍器、凶器)-->第38條第2項 : 不得超過30日;原因未消失時,得延長2個月使用、處置、限制使用(土地、住宅、物品)-->第39條 : 遇天災、事變、公害時(3)進入-對處所-->第40條 : 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有迫切危害時,非進入不得救護(4)其他
33 下列何者非屬即時強制措施? (A)主管機關對於意圖自殺之甲予以管束,否則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