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下列原因而取得之不動產物權,何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非經登記不生效力=要登記才會生效取得物權
形成判決 → 判決前已取得物權,須嗣登記,取得物之處分權
其他判決 → 判決後尚不發生物權變動,須俟登記,取得物權
(A)繼承(O)(B)強制執行(O)(C)徵收(O)(D)法院的給付判決(X)
小口訣:強記真行>>>強制執行、繼承、徵收、形成判決
33 下列原因而取得之不動產物權,何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A)繼承 (B)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