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3 下列那一項有關交互詰問的敘述是錯誤的?
(A)行主詰問時,原則上不得誘導詰問
(B)當事人雙方顯無爭執之事項,得為誘導詰問
(C)對於證人未親身經歷的事項,不得詰問之
(D)法院依職權傳喚之證人,詰問的次序由當事人雙方合意決定之


答案:D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謝宜君 國三下 (2011/04/24)
D在§166之6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0F
Cremonson 小三上 (2018/07/01)
第 166-6 條法院依職權傳喚之證人或鑑定人,經審判長訊問後,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得詰問之,其詰問之次序由審判長定之。證人、鑑定人經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詰問後,審判長得續行訊問。
11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8/10/15)

(A)行主詰問時,原則上不得誘導詰問(O)
(B)當事人雙方顯無爭執之事項,得為誘導詰問(O)
(C)對於證人未親身經歷的事項,不得詰問之(O)
(D)法院依職權傳喚之證人,詰問的次序由當事人雙方合意決定之(X;審判長決定之)

刑事訴訟法 第 166-1 條 (主詰問之範圍及誘導詰問之例外)
主詰問應就待證事項及其相關事項行之。
為辯明證人、鑑定人陳述之證明力,得就必要之事項為主詰問。
行主詰問時,不得為誘導詰問。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一、未為實體事項之詰問前,有關證人、鑑定人之身分、學歷、經歷、與其交游所關之必要準備事項。
二、當事人顯無爭執之事項。
三、關於證人、鑑定人記憶不清之事項,為喚起其記憶所必要者。
四、證人、鑑定人對詰問者顯示敵意...
查看完整內容
12F
fuji7463_108初 高二上 (2019/01/23)

https://www.judicial.gov.tw/work/work02/work02-04.asp

壹、什麼是交互詰問?
  也有人稱為交叉詰問,就是刑事案件在法庭開庭調查時,可以由檢察官、辯護律師或被告分別對證人直接問話,使證人講出對自己一方有利的證據;或是發現對方所舉的證人為誇大不實的虛偽陳述時,可以當庭提出質問,讓證人的虛偽陳述洩底而不被採信。 因為進行交互詰問,必須遵守一定的順序,一方問完才輪到另一方發問,所以才稱為交互詰問。

貳、為什麼要行交互詰問?
  法庭開庭的目的在於發見事實的真相,也就是藉由開庭判斷被告到底有沒有犯罪。
  一般而言,被告有無犯罪,他自己最為清楚,如果被告否認犯罪,通常可能會舉出證人來證明他是無辜的。
  相反的...


查看完整內容

33 下列那一項有關交互詰問的敘述是錯誤的? (A)行主詰問時,原則上不得誘導..-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