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正之姓名條例施行細則第16條
戶政事務所受理十四歲以上國民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者,應向相關機關查詢有無本條例第十五條所定情事(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
33 戶政事務所受理幾歲以上國民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者,應向相關機關查詢有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