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有關「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以下稱本辦法)
之條文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B)修復或再利用所涉及之土地或建築物,與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不符者,於都市計畫區內,主管機關
得請求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所在地之都市計畫主管機關迅行變更;前項變更期間,修復或再利
用計畫應暫停實施
(C)修復或再利用,於適用建築消防相關法令有困難時,所有人或管理人除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外,應
另提出因應計畫
(D)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完工時,由主管機關會同所在地之土地使用、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依核准計畫
完成查驗後,許可其使用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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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條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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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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